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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68个地区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广东省2个城市入选,中山市榜上有名。
作为法治统筹部门,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着力服务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诚信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以完善诚信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信用监管力度、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努力实现“法治+诚信”相互促进融合的良好局面。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印发《中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信用信息的基础作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在法律援助申请方面,对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18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只需签署“证明材料告知承诺书”,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在公证业务方面,未婚公证、无刑事记录公证、继承公证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开通“急证”办理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36件,公证业务200余件。
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
扎实做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通报工作,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依托信用中山网,全市已对外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超184万条,“双公示”信息合规率达95%以上。深化包容审慎执法改革,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精准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16个重点监管领域均已实行精准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监管
完善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机制,确保执业人员诚信执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推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如实记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作风等内容,对失信行为进行行业内通报。今年以来,对2家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司法鉴定机构分别予以停止从事相关鉴定业务三个月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2家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律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依托“法律七进”,以“3·15”“12·4”等重要宣传日为抓手,结合反电诈等宣传活动,围绕践行诚信公约,积极推广《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诚信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75场次,使信用知识、信用理念、信用意识深入人心。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将诚信教育纳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培训中。在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方面强化诚信核查,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执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