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离婚丈夫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妻子要离婚丈夫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离婚。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