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与开除的区别如下:
(相关资料图)
1.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
2.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辞退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职工;
3.性质不一样。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开除是一种行政处分形式,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二、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辞退员工流程如下: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三、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