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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通报会,通报济南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一是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更加健全。在山东省最大滩区迁建安置区所在地长清法院归德法庭,设立该省首个黄河迁建新区法官工作室。挂牌成立章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进一步完善了由环境资源审判庭、黄河审判法庭、法官工作室、司法修复基地组成的覆盖全市范围的“四位一体”生态环境司法服务机制。
二是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更加紧密。会同济南市检察院等8部门制定《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相关责任主体达成的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共同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三是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案件类型更加多元。重视加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重视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重视加强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环境改善和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审理工作,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96件,其中,刑事案件45件、民事案件998件、行政案件34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1件、司法确认1件。
四是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开放环境资源审判场所,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深化公众参与力度。在黄河湿地公园、法官工作室等建设法治宣传长廊,宣传环保法律知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30件。济南全市法院广泛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宣传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会上还通报2022年度济南法院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十大典型案例中,既有非法猎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刑事案件,也有噪声污染、供用电纠纷等民事案件;既有清理黄河河道“乱建”问题行政处罚案件,也有盗掘古墓葬以及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