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流程是:
一、申请。
(相关资料图)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受理。
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进行审查如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在收到申请书或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三、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若认为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条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本人发出支付令;如认为申请不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
四、异议。
债务人可以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债务人的异议,债务人仍应按照支付令的要求清偿债务。
五、清偿。
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没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债务人在这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含义:
当自己所享有的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时,大家都会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的民事诉讼都要经历立案、开庭、裁判等环节,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较大。而有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可以不经过开庭,就能迅速得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那就是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2.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4.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也无对待给付义务。
5.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能够送达。
6.向债务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支付令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被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机关、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给付……(写明要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名称和数量)。
事实与理由:……(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经过、依据和要求支付的原因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