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资料图)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详细]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1、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权转让合同让与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移交手续,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详细]
使用技术合同成果引起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依《合同法》第353条规定,受让人依约定使用技术成果引起的侵权责任应由让与人承担。这是由于依本法第349条之规定,转让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技术有效性,并且自己是合法的拥有者。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专有技术或实施专利之所以引起侵权,就在于转让人违反了保证义务的缘故,即让与人有义务保证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成果不会导致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成果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该侵权责任应当由让与人承担。当然,如果合同约定了侵权责任的承担办法,则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
依《合同法》第332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主要有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认证,并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委托开发合同的约定,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开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有效地使用委托人支付的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委托人。
4、研究开发人的后续义务。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详细]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348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义务有:
1、按照约定使用该项技术,不能超越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成果。
2、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3、按照约定承担保密义务。技术秘密成果一旦失密,也就不成其技术秘密成果了。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维护让与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当积极履行上述义务,同时享有实施该项技术、接受让与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的权利,让与人逾期两个月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