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通报:7月6日凌晨3时许,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一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凌某某、徐某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全力侦破,当日15时许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31岁,湖南籍)抓获归案。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入户盗窃时被户主发现而行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该犯罪嫌疑人涉嫌什么罪?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还是抢劫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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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后行凶,盗窃罪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劫,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要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犯罪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现场和刚一离开现场即被他人追捕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指对抓捕的人实施足以危及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行为,或立即以实施这种行为相威胁
3.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抗拒抓捕”是指抗拒公安机关和任何公民的抓捕、扭送。
该案嫌疑人入户盗窃时被户主发现,入户盗窃,不论金额大小,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其被发现后,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使用暴力,致二人死亡,构成抢劫罪。
由于该案是因入户盗窃转化的抢劫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所以该案也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赵某某若被认定为抢劫罪,会被如何判刑呢?
刑法第236条规定,入户抢劫或者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均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案嫌疑人入户抢劫,致致人死亡,构成抢劫罪,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