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让看小孩违法。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力。但如果是由于探望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会被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在改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后,再次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是私自不同意探望子女,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依法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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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1.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4.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找法网提醒您,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三、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