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继承人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可以继承,或者是在遗嘱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第二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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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继承人在有遗嘱的遵循遗嘱,遗嘱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二继承人包括:
1.兄弟姐妹:
(1)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2)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3)养兄弟姐妹;
(4)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二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简单地说,就是被继承人去世时既没有没有配偶、子女,父母也都去世,其兄弟姐妹是继承人。兄弟姐妹已经去世的,遗产相应份额由侄子、外甥代位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快车提醒您,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在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是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适当分的遗产的。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