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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焦点】合同担保有哪些种类类型

2023-06-29 11:14:03 来源:问法

一、合同担保有哪些种类类型

合同担保的种类包括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实际采用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债务人和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合同担保的特征有:

1.从属性:指合同担保从属于所担保的债务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债依存的合同。合同担保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变更,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补充性:指的是合同担保一经成立,就在主债关系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3.保障性:指合同担保是用以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二、合同担保中的转质是指什么

转质,就是指质权人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质押物再行设定质权的行为。质权人这样以原质押物作为自身债务的担保而将其占有权移转给自己的债权人的权利就是转质权。转质是基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而形成了一个质物上的两个质权并存,从而产生出质人、质权人、转质权人三方主体的权责利互动关系。

另外,根据转质是否经过出质人的同意,在法律上可以将转质分为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两种。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只承认承诺转质的效力,不承认责任转质的效力,即责任转质无效。

三、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为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一般保证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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